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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院(科高集团)基层 党组织按期换届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优化基层组织设置和委员会成员结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科高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要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和我院(科高集团)实际情况,院(科高集团)所属基层党组织每届任期按照以下办法执行。院直属机关党委:每届任期5年;院(科高集团)系统各单位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每届任期3年;院(科高集团)系统各单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

第三条 基层党组织换届程序要求。各单位每年年初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梳理。拟开展换届的,要事前向院(科高集团)党委书面报送换届请示,主动向院(科高集团)党委汇报有关情况,换届后及时向院(科高集团)党委报送换届工作总结报告。未经批准,不得延期或提前换届,确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要认真审核把关、从严掌握,经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四条 做好按期换届督促指导工作。院(科高集团)系统各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由院(科高集团)党委负责督促指导,院(科高集团)系统各单位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督促指导。要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各项会议筹备工作,并在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时,派人现场监督指导。

第五条 着力解决好影响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的突出问题。对任期届满应当换届的基层党组织,要提前深入了解情况、逐一分析研判,重点分析掌握基层党组织委员会成员结构及配备情况、成员思想状况及履职情况、党组织设置方式和党员队伍状况等。对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基层党组织,要提前把人选调整配备好;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先整顿再换届;对党组织设置不合适的基层党组织,要先行作出适当调整。

第六条 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组织领导。院(科高集团)党委定期研究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每年结合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基层党组织应换尽换。

第七条 加强换届业务和换届后任职培训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的换届业务培训和换届后任职培训,帮助掌握基层党组织任期规定、换届操作流程和纪律要求等内容,提高做好换届工作的能力。

第八条 要严肃工作纪律和换届纪律。对工作指导不力或所属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由院(科高集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